瀍河区九龙台街62号院1号楼和2号楼之间空地2016 年以什么依据被化工站卖给鑫杰开发商。1号楼是洛阳市20 22年修玄武门大街时被市政府征收,请问,1号楼2号楼之间的空地是怎么批下来的?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8-16 17:37: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百姓呼声”中提出的“瀍河区九龙台62号院1号楼2号楼之间的空地是怎么批下来的”事宜收悉。经查询,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该地块为2012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厅、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和华翠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中的一部分。2016年,按照《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下达“和华翠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洛房〔2015〕89号)及洛阳鑫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瀍河回族区九龙台街58-62号(东至用地界、西至第一人民医院家属院、南至用地界、北至九龙台街)规划用地范围内的8778.55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鑫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和华翠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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