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24年4月24日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上面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车,购买规定的新能源车补贴一万块钱,这个还算数不算数,这个文件作废没作废?还能按照文件申请补贴不能? [查看详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已于2024年4月24日启动,您可正常进行车辆换新和补贴申请。
车是2024年7月25日过户到我名下的,可以正常申请么?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4-08-14 16:05:0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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