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我因面部一颗痘印到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开元园区医疗美容中心就诊,咨询医师陈爽能否治愈,陈医师说做皮秒就能去掉,并建议做整个面部,当天我手术费及药物费用总计花了3800多元,整个过程医院没有给我签任何医疗服务合同,医疗告知书等手续,术后半个月我发现脸部痘印仍然还在没有消除,我微信问医师,医师说再恢复等等,一直到目前我脸部的痘印仍然在,既然医院没有给我治好,我要求退还我的医疗费用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8-12 09:55:12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2024年2月19日因痘印、色素痣等问题到河科大一附院医疗美容中心就诊,医生建议皮秒治疗,并嘱其一月后复查,随后患者在微信上联系医生,告知痘印未消除的问题,医生建议其到院复诊,患者并未到院。
接到投诉后,医院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告知患者可到医院复诊,患者同意。
洛阳市卫健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