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个多月被新奥公司强行停气两次。理由是你的热水器和灶具超年限,必须更换。我们在老人那里吃饭,灶具使用频率非常低,人口也不多,偶尔洗澡用热水器,今天洗澡再次发现又被停气,要求让我们必须更换新热水器和灶具,我们小区的房子也才刚十年,家里万和热水器,老板灶具,目前都在正常使用。燃气公司可后台查看我家的燃气使用纪录,这样强行断气要求换新是不是增加老百姓的额外支出?且新奥的工作人员还说买它们公司的灶具的话可以跟领导反映一下这个情况,难道燃气公司不是公共服务行业,是推销灶具的公司吗?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4-08-13 09:31: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很抱歉给您造成的不便,根据2009年11月1日实施的《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7.3 家用燃具的判废 中规定:
7.3.1 燃具从售出当日起:
b)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 8 年;
c)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 8 年;
燃气设备若超出规定使用年限而继续使用,由于内部零件的老化,将显著增加燃气泄漏的风险。同时,燃烧器的变形、锈蚀等问题,不仅会导致燃气消耗量的增加,从而使用户的燃气费用上升,还可能因为燃气的不完全燃烧而产生一氧化碳,增加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为确保用户用气安全,我司工作人员会定期上门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隐患,会向燃气用户现场说明情况,并提醒用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用户在选购燃气设备时享有自主权,可自行选择购买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专用灶具。更换设备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安排上门复查,以确保后续用气的安全性。收到您的问题,我司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预约上门安装时间。
咨询、办理燃气业务请拨打全天值守客服热线95158,获取便民信息、参与线上活动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新奥燃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