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洛阳市8月24开学的规定,以自愿名义强制学生返校上课,付费进行暑假补课,剥削老师学生休息时间,引起老师学生集体反感。嵩县一高应按照洛阳市要求规范开学时间,尊重老师学生休息权利,希望相关部门调查给出答复
回复部门:嵩县 2024-08-12 09:38:26
网友您好:
经调查情况如下:嵩县一高开展的是暑假托管服务,并非提前开学。暑假托管服务是基于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求与困难,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有益的学习和成长环境,遵循的是自觉、自愿的原则。学校充分理解同学们对于暑假休息和放松的期待,但托管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同学更好地利用暑假时间,巩固知识、拓展兴趣,提升综合素养。
关于收费一事,嵩县一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以公益惠民、非营利性为原则进行核算。每生每节课服务标准为 1.2元,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资源的消耗以及场地设施的维护等。同时,收费标准会根据实际服务时间进行多退少补,确保公正透明。
教体局要求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暑假托管服务相关政策做好各项工作,给学生们创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感谢您的督促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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