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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铺已于2023年10月26日正常注销,注销时所有手续已走完,包括消税证明。可是2024年8月7日下午接到城管局电话说让交垃圾处理费,我们店铺营业期间每月都向物业交纳100元的卫生费,而且在店铺营业期间并未接到城管局的任何书面文件和通知要收取垃圾处理费,请问此项收费合理吗?
店铺 垃圾处理 注销 卫生费 接到 营业 通知 消税 书面 交纳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8-09 18:33: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已告知诉求人垃圾处理费是城管局代税务平台催缴,因诉求人自2023年10月店铺注销后,未申请垃圾处理费的注销,税务平台仍在累积产生费用,告知诉求人以书面形式写情况说明,用于免除其店铺注销后至今的垃圾处理费,停止平台累积计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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