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居民家用电,可以申请谷峰用电政策吗?如果可以怎么申请?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4-08-09 16:10:56
网友您好: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867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电价标准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高峰时段为每8-22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 22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中,“煤改电”居民用户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高峰时段缩短为每日8-20时,低谷时段延长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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