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负责任的老城区政府: 感谢先前的回复,但是尚有几点疑问: 1. 政府发文老百姓看的不太懂,究竟是依据该文件的哪一条、哪一款,或者是如何计算出电费1.2元/度的? 2. 说是7月1日执行,为什么尚郡物业对商户的6月份电费就开始按1.2元收取? 3. 改直供,物业都征集了哪些商户意见?哪些商户持反对意见? 4. 同一个楼栋的一组电表,为什么居民的是直供?并且同一区域有些商户已经是直供电?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5月29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河南省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283号),该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物业收到文件通知后,于7月1日开始执行。 诉求人提出的改直供电问题,前期物业征集居民意见,因涉及费用问题,部分商户持反对意见,故一直无法推进。物业按照电业局收费标准及金额核算后,按照1.2元/ 度收取电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只是复制粘贴了之前的回复,没有给于正面回答,不知什么原因?
发改委已经明确了该文件不是涨价的依据……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8-06 11:00: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接投诉后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物业相关负责人,具体回复如下:1、物业是严格按照发改委【2024】283号文件通知执行,具体调整的金额根据电业局下发给物业的电费单据,物业根据文件计算得出,下附相关文件。2、物业是根据电业局发改委通知执行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是转供电物业是当月抄上个月的数据,所以6月的电费是在7月初进行抄表登记,故在7月抄表后按照1.2元/度收取的电费。3、居民用电由电业局进行管理,商铺用电是由物业统一管理转不了直供,因涉及后期电路的维护、修理等问题电业局接收不了,7月下旬市电业局工作人员已到部分商户进行了说明。目前有一家商户是直供电,是之前开发商办公用房,后开发商抵债给了个人,物业了解后已通知此商户改为物业转供电,电业局也通知此商户如果不改电路将做停电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