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以来,贵公司对区直二委9#203用户远程六、七次停气,严重影响使用人正常的生活。
维修人员先后说是供气软管不合格、炉盘不合格,更换和维修后服务人员也向我们保证不会停气,但此后仍然多次停供燃气,现在又解释说是燃气表信号不好、燃气表质量不好等原因。
近期不正常的停供燃气事件,对两名八十多岁的老年人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们要求:
1、调查核实近期远程停供燃气事件,并书面告知原因。
2、彻底解决频繁停供燃气问题。
3、赔偿因频繁停供燃气造成的额外损失50元(交通费20、燃气设备检查维修30)。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01 09:22: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根据现行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强制性标准,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燃具的安全使用,避免因零部件磨损、老化等因素导致的漏气、燃烧不完全或废气中的一氧化碳超标等问题。因此,为了保障用户的安全和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建议用户在使用燃气灶具达到8年期限后应及时予以更换。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摸清城镇燃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以及橡胶软管存在老化、不合格等安全隐患情况。对摸排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整改。 经核实,该用户在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使用软管,灶具使用已超过8年。且用户更换灶具及金属软管后出现停气是燃气表电池电量不足导致,非我公司原因。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