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朋友介绍于24年5月份在洛阳市西工区二院对面数码大厦贝悦佳月嫂中心订了一名月嫂,准备让月嫂上户时对方公司说人占时来不了了,可以给换同样工作经验的月嫂,并且因为他们的原因给便宜一千元,当时看了贝悦佳公司的发来的月嫂工作经验,各种证书也都有,就让来上户了,从月嫂到家后发现他只会做个月子餐,其他的一点都不专业,经询问得知对方就带过一个新生儿,没有一点工作经验,有催乳证但是根本不会,根本照顾不好宝妈和孩子,到家第二天不开空调把孩子唔得身上都是痱子,常识大家都知道新生儿比较怕热,屋里温度不易过高,更何况温度计显示家里30多度,当时想着来回换人比较麻烦,结果几天后又是不开空调唔得脸上都是痱子,并且月嫂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给孩子剪指甲,并给两个大拇指都剪掉一小块肉,没有给消毒,没有打破伤风,给孩子带上手套并且隐瞒我们三天后被发现,现在找对方公司辞退月嫂,并要求退回订金并且负责后续医药费及检查费并作出赔偿道歉。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8-01 09:30: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双方已协商一致,问题已得到妥善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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