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领导,我是2024年7月25号把自己家里面的07年注册登记的国三排放的轿车过户到自己名下,问了相关部门回复的是只要是11年6月之前的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都行,办理完过户后送往洛阳车管所指定的报废机构办理报废手续,准备购买新车都符合标准,置换新车领取国家补贴,当天晚上看新闻说政策变了,让人接受不了,打电话到市商务局咨询回复说按新政策执行,之前的又变了,老白姓挣钱不容易,都想买车享受政府带来的补贴待遇和实惠,希望政府本着惠民,利民,造福百姓,能够给予政策改变,有个缓冲期,享受到实惠,感谢党,感谢政府。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4-07-30 17:44:1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