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宁县戏院胡同居民水费收费为个人收费,收费标准为6元/吨,而局里戏院胡同仅仅300米的地方水费收取标准为2.7元/吨,请问这个收取标准合理吗?
2、同时个人收水费不断出现以自来水漏水借口,每月多收取10元-20元不等,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自来水正常供水,用户正常用水,当供水量和售水量达不到一致时,为什么损失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自来水供水单位为什么不检查水路是否有问题?
3、上一个月因为个别住户不满收费人员收费标准和额外收取费用,未缴纳水费,收费人员竟然私自停水,逼迫用户缴纳税费,严重影响居民用水,请问此种行径是否属于所谓的恶霸行为?与洛宁县创建文明城市呼声严重背道而驰。
4、收水费人员只管收取其他用户水费,自己家水就可以随意使用,无需缴纳水费,这里是开通了什么特权吗?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7-26 1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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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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