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0号晚九点在613解放路大张买的炸鱼,鱼未杀就直接炸,那回家吃的时候掰开臭味熏天,打电话给店长,店长爱答不理,这就是所谓的店大欺客吗?????????????食品安全是很重要的,这样的食品安全怎么能让百姓去放心购买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23 10:56: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示商家已经给其退款。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腐烂变质食品。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店的抽查检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