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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栾川县医院小儿用药为什么不使用医保统筹报销!

    于2014年7月18日到三个月幼儿到栾川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具了乳酸菌素片和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在收费窗口使用幼儿本人的医保支付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使用医保统筹,需自费。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属于乙类药,属于医保报销范畴内药品,请有关部门解释栾川县人民医院不予使用医保统筹报销该类小儿药品的原因。

    lyd_I3868012206cq 2024-07-18 评论0 浏览2038 编号 20240718092548388 [栾川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07-19 09:13:16

网民您好,关于您的诉求,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门诊统筹起付线为5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此次总费用为53.81元,乳酸菌素片0.92元自费,小儿豉翘清热颗粒43.89元乙类药品(需要先承担10%,承担4.38元),急诊诊查费9元甲类。总费用减去53.81元,减去0.92元自费药品,减去4.38元乙类药品首自付,剩余48.51元,剩余部分不够起付线50元,因此无法报销。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栾川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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