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城管局领导:
你们好!
本人多次向洛阳市公安局反映古城桥下多辆出租车长时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停车待客的问题,市公安局均回复称,按规定出租车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停车待客归城管部门负责,让向城管部门反映,以前也向贵局投诉过出租车违停待客的问题,贵局回复称,出租车违停待客属于用“动态违停”,不归贵局负责,请问贵局领导,所谓的“静态违停”和“动态违停”是哪部法律法规明确名词,如何依法判断“静态违停”和“动态违停”,法律依据是什么?按贵局的理解是不是只要司机在车上或者车旁属于贵局所称的“动态违停”?贵局又是如何判定司机在车上或车旁就一定会立即开走,而被贵局判定为“动态违停”,而不是“静态违停”呢?是不是只要是出租车,只要司机在车上或车旁,无论违停多长时间,都属于贵局所称的“动态违停”,都不归贵局负责?
公安推城管,城管推公安,出租车违停待客到底归哪个部门负责?老百姓很“糊涂”, 呼吁贵局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明确职责,依法行政,严格履职,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发挥贵局应有的作用!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7-18 17:48:17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停车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详细解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主城区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临时停车”为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即“临时停车”时“人不离车”。“停放”和“临时停车”属于不同的行为,执法的依据和处罚的标准不同。出租车停车待客,驾驶人一般在车上或在车辆附近。城管队员发现后会协作交管部门及时予以提醒。
在此呼吁广大车主和驾驶员自觉做到规范、有序、文明停车,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观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停车秩序良好格局。
2024年7月19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