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白马医院,为按着国家政策制度休息产假。只有短短3个月时间的产假,不为医生护士不为女性考虑。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12 18:2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若用人单位违法法律规定,诉求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西工区仲裁电话6327862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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