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长春路36号街坊西区苏式建筑群到底属不属于文物,需不需要保护或是修缮,现处于危房避险状态,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积极开展保护或是修缮,这又要定为文物,又不想参与保护修缮任其毁坏破败,我实在是不理解,作为住户,生活在其中一边让避险搬离,一边不见修缮保护,甚至没有见过任何对文物的尊重和保护形式,这是不是百姓口中常说的懒政不作为,回复为盼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11 15:28: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在接到问题反映后第一时间与诉求人进行联系,并积极与诉求人沟通。洛铜36号街坊苏式建筑属于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我局一直在持续督促洛铜集团、长春路街道加强日常巡查保护工作,同时也正在积极谋划和开展36号街坊提升改造项目。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文化和旅游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