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出现严重损毁,人民群众出行困难
涧西区人民政府: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公职人员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漠视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
广文路和广文南路两条道路,存在大量坑槽、凹陷等严重损毁,对于人民群众出行造成极大障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涧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公职人员给予处分,责令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7-10 09:44: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经列入雨水管网改造计划之内,预计本月底至下月初进场施工。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