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伊川县中医院看病,本人购买的有城乡居民医保,在支付时,被告知是全额支付,而不是按照洛阳市居民医保政策的规定,报销百分之五十。请解释一下原因。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7-05 16:04:48
网友您好:根据洛阳市现行政策: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实行自主择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80元。伊川县中医院等级属县二级医疗机构,暂不支持城乡居民门诊报销,待政策有调整后,医院会开展相关业务。伊川县医保局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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