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我们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2分钟,买个东西就能贴罚单,政府的车停在斑马线上几个小时也没人管?这样不属于违停吗?天理何在,公平何在?请汝阳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不要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一句口号!!!!
地址:汝阳县政务大厅门口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7-05 15:14:26
网友您好:
经查询,该车系洛阳市法院系统车辆,当天在此停车系执行警务,派车手续齐全,且当时留有驾驶员在车上,属于临时停放,已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车辆所在单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