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联系提供资料)被投诉: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379-655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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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购前未履行合同及其附件等解释说明义务
2涉嫌未明码标价、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只是销售看手机口头报价,并未按备案价自制一套新价格体系报价3涉嫌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捂盘惜售及分批销售,2024年5月55#加推上新,实际早于2022-07月获证,2024年1月56#加推,实际早于2023-08月获证,根据规定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须一次性将所有房源进行出售,让客户失去自由选择4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说年底甚至会提前三个月交房,不确定以及尚未发生的事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样板房客厅阳台做封闭设计,以为得到许可,事后得知未经规划审定不允许私自改造5涉嫌故意隐瞒抵押情况、隐瞒事实、隐瞒不利因素嫌疑,认购前始终没有对该房子设定抵押声明,事后我自己了解到主动询问才说确有其事,轻描淡写说抵押正常。我们买房考虑小孩上学,此前也并未告知二外属于私立,旁边有烈士陵园、一个很大的坡此前并未告知明示,而这些明显对我购房考虑及交定金造成极大影响,却故意隐瞒交易信息避而不谈,未在购房前明确告知我,让我知情接受后自愿购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6涉嫌唆使造假贷款资格骗贷,事先未审核贷款资格。说收入证明盖章就行,金额不写7涉嫌私收房款、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不明收费及偷税漏税,当时未提供监管账号直接收款,以财务快下班为由让我们先转给中介8涉嫌未将优惠后的价格写入认购书、采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价格欺诈9涉嫌面积“短斤缺两”,认购前未告知协议未标示套内面积10涉嫌唆使偷面积及违章改造11违背十九大报告精神,涉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说不买下个月肯定要涨价,涨价格涨利率12涉嫌存在霸王条款,交定金后才拿出定购单,并未对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只是让我签字,以上诉求均有录音、图片、协议为证。基于以上原因,为了维护本人权益,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我协调处理,要回购房定金1万整。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7-05 15:52: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状元红办事处进行办理。经调查,我街道第一时间与您及小区置业了解情况,并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条款,关于您的诉求,现回复如下:办事处与社区已多次联系网友及置业方,网友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对置业公司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索要赔偿。我街道也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如有需要可向网友提供相应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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