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条告知不去缴纳罚款200变成450元,请问有什么依据,难道是强盗吗?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7-04 09:27:4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停车秩序执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诉求人的车辆豫C***03从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共12次违停。其中有1条车主即时返回违停现场,纠正违停行为,予以免罚,1条已缴费,还有10条逾期未处理。2022年9月至今,共发生38次违停,我局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服务为主,其中30条粘贴《纠正违停行为温馨提示单》,提示车主及时纠正违停行为,以教育为主不处罚。
根据信息采集流程,信息采集员在每次采集违停信息后,均将告知单放置车辆前挡风玻璃处,提醒车主该车辆存在有违停,请及时查看并及时处理,已作出明确告知。由于诉求人在法定期限内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提醒大家,如您有未处理的违停行为,请及时登录“洛阳城管执法违停处理服务”微信小程序,绑定车辆信息,缴纳罚款,避免给您带来更大的损失。如有疑问,可以在早8点至晚8点期间拨打违停咨询服务热线61111166,有热线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服务。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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