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近两年,违停现象越来越严重,就这个问题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能理解洛阳政府为了创旅游文明城市,提倡人性化管理,比如机动车“温馨提示15分钟”各种老头乐,无牌照三轮车上路,刚开始是出于人性化考虑,但结果来看,弊远远大于利,大街上到处都是乱停车现象,旁边就有停车场,为了省3块钱,随意停放,导致道路拥堵,特别是下班高峰期,真的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最根本原因就是人性化执法,不仅没起到作用,而且纵容机动车主随意停放!
2⃣️、涧西区,老城区,西工区,因为老小区太多,导致地下停车场太少,望政府长远考虑,多修一些地面停车场,不然旅游高峰期来的时候,没地方停车,道路拥堵现象会非常严重!
3⃣️、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文素养,人如果不去用制度严格管理,靠自觉性是很可怕的,不要去考验人性,慈不掌兵,义不带甲,洛阳想创旅游城市,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得严格要求,严格规定制度,有自己的特色,一会一个做法,只会带来很多诟病,本着为民考虑,结果带来的是民的不满,得不偿失!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7-01 10:07:37
网友您好!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停车难、停车乱成为各地市面临的一大难题。“15分钟温馨提示”是市城管局在借鉴外地停车治理先进经验基础上,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兼顾违停执法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具体举措。我们按照“提示为先、服务为主、宽严相济,罚管并重”的服务型执法思路,持续规范停车秩序。同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特别是对“占压快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多排停放、逆向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停放阻断行人通行的;在公交车站周边停放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在小区(单位)出入口、路口、急弯路等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违停行为及时查处、严管重罚。
关于停车场建设,这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汽车保有量大幅提升,停车资源供给不足、分布不均衡等日益凸显。为有效缓解停车难,交警部门会同城管部门按照“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因地制宜、能划尽划、应划必划”的原则,科学设置路内泊位。截至目前,我市已施划路内停车泊位2.8万余个,为有效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根据《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施划停车泊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施划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路内泊位设置、撤销及相关执法权均不属城市管理部门职权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停车供需情况变化、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特征等情况,定期分析路内泊位的设置位置、数量等对交通流的影响,评估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水平,合理调整停车位设置,优化调整临时停车时段,科学合理平衡道路通行安全与缓解停车难之间的关系。
良好的静态交通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再次呼吁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自觉规范、有序、文明停车,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观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停车秩序良好格局,为营造我市良好的停车秩序“添砖加瓦”。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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