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9月通过洛阳市教师考编考试进入洛阳市第三十二中(现更名为洛阳市涧西实验初级中学)工作,现在发现我的医保在2011.8-2013.11之间该学校有19个月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欠费未缴纳。本人现在辞职回天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上面描述的医保单位欠费,致使无法完成医保的跨省接续。多次联系洛阳市涧西实验初级中学解决这个单位欠费问题,学校相关人员不断推托,不给办理。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6-26 13:57:19
网友您好:
医保费用征收由税局负责,请向税局反映此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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