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黄先生,2024年5月19日身体不舒服,第一人民医院开车拉走,第二天做造影说心梗现场说让下胶囊解决,说这种效果最好,不用下支架,结果出院当天晚上又不舒服,紧急来到医院,第二天又做造影,现场又说胶囊失效需下支架,结果下了5个支架,后和医院交涉,对方说胶囊材质出了问题才会出现此种状况,结果第二次手术又让我们花费2万多元。本次事故医院方式错误,让患者多花费用影响身体。医院第一次手术失败是医院过错,我们不应该承担二次费用。和院方反应没有结果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6-24 09:53:14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第一人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患者黄先生,2024年5月19日因“发作性胸闷痛2小时”由120送入第一人民医院,入住心内科病区。入院诊断:1.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2.心功能II级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2024年5月20日局麻下行“冠状动脉造影及药物球囊扩张成形术”,于5月28日患者要求下办理出院,出院后患者出现靶血管急性夹层伴血栓形成,随即再次入院治疗,现已出院。
6月24日医院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经沟通,诉求人表示和家人商量后再行协商,25日医院工作人员多次与诉求人联系,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医院将积极与诉求人保持联系,力争妥善解决。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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