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耳鼻喉科李医生给他开出假病历,医嘱单,用药清单,费用清单和每日用药清单,存在前后矛盾,严重不符,请医院领导给出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6-11 17:47:5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您于2023年6月20日在县医院急诊科以“软组织损伤”急诊收入眼耳鼻喉科,经查头颅CT示(新安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3.06.20 CT00082308):右侧筛骨纸样板塌陷,右眼内直肌增粗,请结合临床。给止血等药物应用,于2023年07月18日出院,住院28天,期间二级护理 ,陪护一人。总费用2627.33元,其中西药费341.73元,中成药103.4元。近日您手持患者部分医院每日清单复印件,说上面显示数据不符,到县医院医务科投诉,相关负责人共同对数据一事进行了查询,让信息科调取原始数据,经核对发现他拿的清单不完整,最后证实原始数据无误;您又反复说病历造假,要求复印患者病历,根据病历管理条例,不是患者直系亲属,无权复印病例。如果对病历真伪产生质疑,可以到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当时您表示理解。您说医生开假病历,医嘱单问题,经调查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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