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租房领导:
您好,希望在遵守国家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公租房住房条例,公租房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6-09 11:29: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物业公司已采取预防措施,与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同时物业公司也利用微信、电梯间等方式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常态化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业主,将与公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减少乃至杜绝高空坠物的情况发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