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事业编制退休人员,身故前每月发放退休金3578.1元,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股给审核后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月1879元×20个月发放,我想问一下贵领导,这是按照什么依据审批的,一下少了一半,那其余的1700多都是什么费用,希望贵领导给我个审批明细或者审批文件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于《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职)费。经了解,诉求人父亲2018年6月退休,2023年3月亡故,诉求人父亲属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的“中人”,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一次性抚恤金计算表核算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并不是按生前月养老金核算。工作人员已经向诉求人讲解了政策。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人抚恤金是按照老办法还是新办法执行,我在网上查的是中人退休人员过渡期结束会补发差额部分,中人死亡人员过渡期结束会补差额部分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03 15:38: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中人一次性抚恤金根据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一次性抚恤金计算表核算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中人过渡期结束之后,若接到省市相关文件会按严格文件落实。工作人员已经向诉求人说明了情况。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