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母亲在5.31日在新安老城西关大河通讯店购买了一个二手手机,购买时我也并未详细检查,粗略查看功能正常后就付款了,到家后才发现手机屏幕烧屏,立即到店要求退款,但商家拒不退款,6.1日我到vivo官方售后处检查手机确认的确烧屏,商家一口咬定是正常老化,老手机自然会老化,但老化不等于一定会烧屏,商家购买时既然没有声明这个缺陷,本身就侵害了我的知情权,6.3日在工商局上班处理时工作人员显然认识店家,一口一个刚子,打电话询问情况后连传唤店家都没有直接就让我走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6-03 1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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