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本人和前妻分别另组家庭,但是户口本还在一起,派出所户籍室能给我们分户吗?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03 14:50: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事项情况属实。 2024年6月4日10时23分,朝阳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孙楠楠通过办公电话67867110回访诉求人,根据洛阳市户口办理指南,离婚后分户需具备的条件已向诉求人详细说明,诉求人表示理解。 诉求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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