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不论什么时间,都有人任意放炮,影响居民生活质量,还污染环境,且有消防隐患,请考虑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24-05-30 19:24:54
网友你好: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明确燃放时间为:(一)2月2日(小年)17时至2月3日1时;(二)2月9日(除夕)1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时;(三)2月10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四)2月14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五)2月24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感谢您对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反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