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下池村本来人口密度大,现在是社区化管理,存在很多消防安全隐患,自己盖的房子,社区消防设施不完备,家里充电私拉电线很常见,之前多次发生火灾事故。现在村里各个路口只要有空地就停满汽车,堵塞疏散通道,长期霸占道路,如发生火灾,没有一个路能达到4米的消防通道要求,消防车是不可能进入救援的。这现象不管是洛北乡还是村里都视而不见,出了事故谁负责???居民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能取缔违停车辆最好,设置U型隔离桩;如果做不到取缔也要有行动,做能做到的,而不是放任不管,建议: 1、私自停车区域非停车位,应为疏散通道,需要给地上画禁停线,竖立禁停提示牌。停车图自己方便,但是代价是邻里街坊的生命安全 2、墙上张贴疏散通道禁停提示标语,明示私自停车区域实为疏散通道,而非停车位。 3、安排人员不定期巡逻,提示非法停车车辆,告诉他们不要长期占道停车,张贴违停提示单! 4、消防救援队应监督社区、物业、洛北乡,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否则出了事,车进不进救援,发生人命事故谁承担后果? 希望能看到政府有行动去消除安全隐患,并持续关注城中村棚户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2023年5月29日,《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工区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涉及消防救援的4项行政处罚权已下放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包括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我支队已将该隐患移交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城管部门协同处理。感谢您对消防安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也将持续督促辖区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日常治理。由于举报人电话多次联系未接通,未能对核查处理结果电话告知。
举报人电话对消防救援队保持畅通,并随时愿意配合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居住环境的安全生命安全隐患是老百姓的头等大事。举报人将对隐患处理的效果持续关注,也请消防救援队指导、跟进协同部门对安全隐患的处理落实!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5-30 11:32:55
感谢您对消防安全的关注,我单位定期指导帮扶办事处、社区实施《城中村、出租屋等乱点区域消防安全六项措施》,办事处、社区已按照措施要求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在东下池社区增设消防设施,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以及对出租房等进行治理。目前,我支队接到东下池村社区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反馈,社区已对违停车辆予以整治并采集违停信息,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全天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增强群众自觉文明停车意识。我支队会持续督促辖区办事处、社区逐步整改东下池村车辆违规停放问题。已回复举报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