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在2020年的时候,在洛宁被诈骗,当时到陈吴乡派出所报案,走了一切的报案流程,由于对流程的不熟悉,离开的时候也没有给我报案的受理单号,随后问当时的做笔录的警官,我报案的受理单号是什么?他回复我:你以为是去买东西?还给你受理单号?我的案件一直没有消息,其他地方陆续都有破案的消息,可是我的案件,到现在没有一点音信,我怀疑,我去报案,当时的民警并没有受理,只是走个形式,为什么多次要求他提供立案编号,他们都已各种理由拒绝提供。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5-27 15:57:48
网友您好:
我单位陈吴所已告知诉求人,已于其报警当日进行立案,目前我单位陈吴所民警将继续进行侦查,发觉有效线索,早日破案。
洛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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