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商铺:助客健康服务站。
事实:这个商铺每天早上6点多聚集二三十名老人参加活动,会场利用大喇叭、音响等宣传。主持人用话筒讲话,声音特别大,期间还会调动群众大喊大叫、集体拍打桌子,也会用音响放音乐、放视频,声音很大,严重影响正常休息。
诉求:1、商铺应该推迟活动开始时间,6点多正是休息的时候,长时间如此导致住户根本无法正常休息,应推迟时间到正常上班时间8:30之后。2、要求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商铺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做好隔音措施,并减小音量至正常范围后才可正常营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5-21 09:34:10
网友您好:
城管局执法工作人员已通知该商户,承诺商铺活动以后早上8点之后开始,降低音量。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