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想尽快尽好的做完手术,医生带了病人去主院区看了妇幼医联体的专家,说应该转到郑州去做手术,但是妇幼说去郑大二附院看,不给转诊,因为郑大二附院是她们医联体合作医院。不懂为什么不尊重病人实际病情截留病人不开转诊证明?为了多挣点钱吗?不开转诊证明要多花很多钱,造成报销困难比例低等问题,现在看病难,挣钱难。不知道是以什么为准不给转诊?有相关文件吗?请贵院给与解答!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5-13 15:56:10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患者王**,于2024年05月08日因“发现盆腔包块半月”到妇幼保健院妇科入院治疗,完善各项检查后,该院妇科系各主任会诊讨论该患者病情,于2024年05月13日上午请该院合作教授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王教授查看会诊患者,嘱完善多学科会诊后可择期进行手术治疗,与患者家属谈话沟通,告知下一步治疗方案,其表示理解。患者及家属5月13日因个人原因要求出院,诉其子女亲戚要求其转至郑州某医院继续治疗,并要求开具转诊证明。该科负责人与患者家属详细交代病情,告知该院已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可由省内知名专家王主任为患者诊治,并无转诊至其它医院的指征,无法开具转诊证明,若患者转院意愿强烈,可为其办理出院并自行就诊,患者可在网上开具电子转诊至异地就医。患者家属表示理解目前情况及转诊政策,未有异议,遂办理出院后自行离院。
接到诉求院方已再次向诉求人解释开具转诊证明相关要求。
洛阳市卫健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