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你好,请将我的诉求转诉本县渔政、农业局。
关于本县,对可视锚鱼的态度和量化是怎样的?
民众碰到这类行为是该举报还是放任?
民众对这类行为有何举报通道?
是否可以在网络平台进行普法教育、保护河道资源?
我一般会在午饭过后,在本县洛河,滨河公园内散步遛弯。经常见到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在河道旁,使用可视锚鱼设备,在河里进行非法捕捞。
每次遇到,我都会观察一会。那一些在附近遛弯的人,会围观这些人员,讨论鱼的大小,以及拍照发抖音。法律意识之淡漠让人咂舌!
殊不知这类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法律,我想,这影响实在是不好。虽然河道属于公共资源,但是使用这类手法捕捞、且这类人群日益见长、让我着实一惊。
前俩年我遇到的都是年龄偏大的人群,人数比较少。闲谈了解到他们大多数是变现,拿到街边饭店可换笔小钱,也算是生活来源的一种。
可、最近一段,频频出现在河道的锚鱼队伍,普遍具有年轻化!且有不断扩张趋势,让人心生鄙夷!年轻人,玩网络,好炫耀,平台多,传播快。若不在出台措施,会有泛滥之祸,恐悔之晚矣!
本县依水而立,如若以后得到机遇发展旅游业,我们近处有河道,远方有大山,保护好渔业资源,何不为一张很好的小名片呢。
从这件事看,我个人认为,普法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不要让城市化的建筑大于精神的建设。
建议在网络平台开通普法栏目,普及各类法律知识。真正从骨子里做到文明城市新市民,让公众有意识,哪类行为是违法的。即使在生活中遇到各类违法行为,在现阶段做不到人人举报的程度,也要做到不叫好、不跟风。
此类人的违法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说了些个人拙见,望本县渔政对河道的违法类行为提出专业意见,提供民众举报通道,让我们政府百姓一条心,期待洛宁越来越好。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5-16 09:21:58
网友您好:
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联系,感谢对我县渔政工作及渔业资源保护的支持,但目前可视锚鱼垂钓工具未被列入我省禁用渔具目录。工作人员向其介绍了2024年打击非法捕鱼所做的工作。我局已在全县重要水域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悬挂禁渔期宣传条幅5幅,发放宣传页300余份,积极向群众开展涉渔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公布了24小时涉渔投诉举报电话:0379110。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县水域生态环境和鱼类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渔业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强化渔政巡查制度,加大渔政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发现非法捕鱼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制止非法捕鱼行为,支持我县渔政及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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