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5-13 18:12: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和昌公司及其小区物业公司不许收房不属实,需要说明的是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时间从开发商交房开始,不是从业主拿到钥匙开始,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收房后补交拖欠物业费符合规定,您可向物业主管部门咨询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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