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在洛宁营业厅办的号码,现在改19元套餐,移动公司按80元套餐收费,现在说我的号是吉祥号,现在转网需要付000元违约金,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号是吉祥号,也没有办过这种低消80元,我让移动公司提供证据,移动公司拒绝提供,请移动公司取消不合理收费,别做这种坑害客户的事情,专门坑害老客户的无耻行为。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24-05-03 19:29:48
感谢您对市工信局工作的支持。按照国家规定,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负责通信行业的管理工作,统筹负责全省通信行业发展,市工信局没有通信行业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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