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一组村民王念渠,我家门口被村霸从2月15日用无牌车堵其门口至今,又糟与其在乡村个别基层干部在场下砸坏其门口路面,个别基层干部有帮其吧车堵回其村民门口,严重违反民法典通行权和相邻权侵害它人权力 ,故意破坏国家和他人财产吧车停其门口阻止他人通行是寻衅滋事罪行为恶劣,其乡政府和村委会个别干部明知道到其行为是属于违反法律法规。与此事情当地政府为何对其破坏他人财产砸其门口路面只字不提?当地政府回复说受害人违反2021年调节书第三条,依靠什么依据?根据调节书明明是停车堵们的村霸违反第三条,但当地政府为何说受害人违反那,难道当地政府内有其保护伞?基层政府回复人员是怎么做到睁眼说瞎话?希望当地政府回复人员给出一个解释。更加希望咱们地方政府领导能剃出当地政府里鱼肉乡里的蛀虫,快速解决此恶劣行为!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4-22 16:43:33
网友您好:
经约见诉求人父亲,告知问题回复如下:反馈目前该问题,蔡店乡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协调中,待问题协调解决后予以完整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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