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和省里2021年发布取消天然气、暖气入门费和初装费的前提下,孟津县仍坚持收取没户3500元入门费。
以下为我收到的回复。
网友您好,经与燃气公司联系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6月下发《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等相关文件表示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相关设施纳入房屋开发成本,不再房价之外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根据孟津县人民政府文件,(孟政[2006]49号)《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津县燃气输配管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凡在城市规划区燃气管网辐射范围内已建成的居民住宅楼应由其行政主管单位、原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部门牵头,与燃气管道管理单位协商居民使用管道燃气有关事宜,并签订安装使用协议书。用户初装费由所在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代收,统一上缴洛阳进合燃气有限公司;无主管单位的用户,由洛阳进合燃气有限公司直接收取。
麻屯镇人民政府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16 15:34:05
尊敬的网友:
网友您好,根据根据《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1年3月1日后新建项目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建设费用统一纳入土地开发支出或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 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您所反映的小区若为既有建筑(老旧)小区,需增建供暖设施的,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及“谁受益,谁投资”协调确定。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