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家(新安县石寺镇下孤灯村)的光伏电站逆变器及空气开关被洛阳福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高某所盗,我于2024年3月5日报警,至今没有讨回,请领导过问一下。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事项已知悉。经核实,您反映的盗窃情况不存在。前期您与发电公司签订合同,发电公司按照合同正常安装设备,工程进行一半,您反悔表示不愿再安装,该发电公司无奈之下将前期已安装的设备进行拆除,若您坚持认为该公司侵犯您的权益,建议您到法院诉讼解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光伏电站属于不动产。洛阳福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该电站权属所有人,2024年3月5日在石寺派出所我已经向民警出示证据证明电站权属。不经农户同意偷偷拆除他人电站设备,不是盗窃是什么?
2.我家光伏电站已经建成发电而不是建设一半我中途反悔。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4-15 18:01:5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3月4日您报警后,石寺所民警到场处置,发现是安装光伏人员将开关拆走,不属盗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