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孩子去年参加“市长杯足球赛”获得伊滨区第二名,请问体育成绩中的过程性评价是否可以获得满分30分?我记得之前看政策说是参加区级比赛获奖的话,体育过程性评价给予满分,是否有上述政策?体育过程性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感谢!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04-18 09:22:18
网友,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现予以回复:依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评价办法》的通知,家长反映的情况属于学生增值性评定中评价条件里的团体项目。相关规定为:获得市校园足球“市长杯”联赛,前3名认定不超过18人,4--6名不超过9人。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