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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

    看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有些地方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由1700升到7000,洛阳市退休职工报销门诊报销比例是否有提升?向有关部门询问一下。谢谢!

    网友900750 2024-04-15 评论0 浏览708 编号 20240415075726353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4-15 15:08:50

网友您好!
         我市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规定: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 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各级别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标准分别为:起付线,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 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不设起付线(异地社区卫生院均有起付线20元)。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为 20 元/次。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线为 40 元/次。
        报销标准,(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 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5%; (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 例为: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5%。 (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50%,退休 人员 60%。
        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医保基金支 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500 元/人,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 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 2000 元/人。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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