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污染让人感到不舒服,比如刺眼、昏花等,就是眩光。眩光带来的直接影响也就是我们的眼睛会感觉很不舒服,眼睛更易疲劳。
嵩县两程路步行街公园,天气好了很多人在这里游玩,很多家长带着孩子逛公园,还有很多跳舞的人,属于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但是公园这么多人的地方,不知何时在公园广场建造了一个大圆柱灯,灯光不属于照明那种正常灯,这个灯会不时的变颜色,搞的眼睛不舒服,在这人员众多的公共场所,为什么要把灯做成这种类似于歌舞厅的感觉?时间久了不仅会对孩子眼睛造成伤害,且这种“文化”会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随着2022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光污染”也首次正式入法。希望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重视光污染问题,恢复正常照明,把公园打造成一个阳光积极向上的场所。
回复部门:嵩县 2024-04-16 16: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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