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碧桂园天澜延期降标问题协商,告知4月10日下午告知结果,今天中午还是我们问了是否下午如期进行,才告知取消。如果有事不方便,可以直接告知结果,在有街道办人员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违约,不太明白告知忙了你告诉我后续结果就行了,这算什么事情,请住建局主持正义,约谈开发商尽快解决问题,在节假日举行会议并参加,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12 16:06:4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 关于您反映的房屋交付时间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交付。关于延期交付产生的违约金问题,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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