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范围?

    用户提问 2024-04-03 10:22:08

    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在哪里查?有没有详细名录? [查看详情+]

    医疗保障局回复 2024-04-07 09:44:33

    网友您好! 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医保”查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3%,1500以上83% 市级:1、二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55%,3000以上75%。 2、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4000元53%,4000以上72%。 省级:1、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元53%,4000以上72%。 2、三级医院(含我市辖区内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门诊,检查费用如何报销?

    网友147767 2024-04-07 评论0 浏览689 编号 20240407154814319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04-08 14:35:18

网友您好!
         目前我市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各县(含偃师区、孟津区)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实行自主择医、直接结算,城市区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城市区内(不含偃师区、孟津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上)自主择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280元。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