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4-08 15:07:50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洛阳市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现行居民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每月每户5元,该标准经核算并经听证会确认后于2006年7月开始执行的,现行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中,没有按梯度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条款。同时,我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也对居民用水量与垃圾产生量的关系数据模型进行多次调研,正在积极收集相关数据。
2024年4月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