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转交洛阳市城管局。
洛阳停车管理条例正在征求意见。条例上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问题。后面又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次干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等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我在此建议城市管理部门退出对违法停放的管理,全部交由公安交管部门部门。理由如下:
2022年以来,城管接手违停治理以来,洛阳市违停未见转好,反而越来越严重,2023年百姓呼声年度热点词就有“违停”这个词。
城管做不到24小时执法,早上8点前不执法,晚上5点后不执法,中午也不执法,违停最严重的时候,见不到城管,群众对比意见很大。
对于严重违法车辆,15分钟通风报信,完全不按照市委政策,温馨提醒的范围是轻微违停。导致双排停车,公交站停车,路口停车,愈演愈烈,可以到洛宜路,学子街现场查看。
城管人手不足,洛阳市二级道路很多,做不到每天巡查的程度,目前次干道违停属于常态,有加重的趋势,不认为城管有能力治理好。
因此,为了洛阳市人居环境的提升,为了洛阳市文明城市称号的延续,建议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由公安交管部门全全负责违停治理,城市管理部退出道路违停治理。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4-09 16:12:3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目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安排,《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全市广大公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若您对该条例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于2024年4月2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映。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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