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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西新安街消防安全问题

    用户提问 2024-03-31 20:57:23

    我是西新安街居民,我投诉西闸口街19号走公共通道私自建了一个厕所,现在通道只有一米五宽,后面还有两家人居住,如果发生发生消防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我们一直在向办事处反应,可始终没人管,难道非要出了事再介入吗?希望我们的投诉能得到关注,人命关天,大家都看看这个环境,消防车,120能进来吗? [查看详情+]

    消防救援支队回复 2024-04-02 17:19:11

    接到举报后,我支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位置为城中村自建房,西闸口街19号不属于消防通道,如咨询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建议向办事处或城管部门反映。已电话回复举报人。

    自建房就不需要消防安全了吗?

    网友32979 2024-04-02 评论1 浏览4245 编号 20240402174239798 [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4-07 16:47:17

西闸口街19号片区为自建房,建设时未规划预留消防通道位置,现阶段无消防通道,未私自建设厕所前该通道也不满足消防通道条件,因此该厕所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救援机构无权判定自建建筑是否违规且无权责令拆除,建议咨询住建或城管部门。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和指导工作。以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说明辖区内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我支队会督促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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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眼看后面住的有人,还不是消防通道,我也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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