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在洛阳恒企教育培训报名缴费 4880元参加 3 年期会计中级培训线下面授课,报名时本人不具备考试资格,相关销售人员诱导缴费。在 2021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参加培训课程 10 节课左右上课期间得知本人不具备考试资格,后由于疫情防控原因该培训机构暂停授课。2024 年 1 月份培训机构人员通知我线下面授课取消改为线上直播课,因此本人提出退还培训费 4880 元。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4-03-27 09:06:58
请转监管部门
尊敬的用户: